金管會14日表示,針對高淨值投資法人或專業投資機構,放寬其委任的全權委託投資業者,可與集團內的利害關係人進行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新規即日起生效。(中央社檔案照片)
金管會14日表示,針對高淨值投資法人或專業投資機構,放寬其委任的全權委託投資業者,可與集團內的利害關係人進行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新規即日起生效。(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4日電)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擴大台灣資產管理市場規模,金管會今天表示,針對高淨值投資法人或專業投資機構,放寬其委任的全權委託投資業者(簡稱全委業者),可與集團內的利害關係人進行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新規即日起生效。

金管會放寬此次規定,將有助於金控整合集團資源,旗下投信等全委業者有望受惠。目前市場上共有79家全委業者,包含35家投信、23家投顧與21家兼營的券商與銀行。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過去不管是自然人還是專業機構,其全委業者不可以跟金控集團內其他利害關係人進行店頭市場議價方式進行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當時考量為店頭透明度較低,希望保護投資人而有規範。

黃厚銘指出,經業者建議,考量高淨值投資法人或專業投資機構專業度較高,不用與散戶一體適用規定,因此近日發布修正函令進行商品面放寬。未來,只要契約明訂,全委業者就可為這類專業客戶,與同集團的券商等關係人進行如股票選擇權、結構型商品等店頭衍生性商品的交易。

舉例,A金控下壽險公司,本來委託同集團A投信代操投資有價證券,但過去受限利害關係人規定,A投信不可跟同金控下的A券商進行店頭衍生性商品交易,一旦法規鬆綁後即可打破限制,交易也更具彈性,這類交易通常也具備避險功能。

外界關注效益,黃厚銘表示,此舉可讓金控在完善的配套措施下,整合集團資源,規劃將各子金融機構所管理的資產,透過全委方式,委任集團內的投信統一管理,盼提升台灣資產管理市場的規模與競爭力。(編輯:潘羿菁)11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