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中央社檔案照片)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正在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在獄中被捕及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據報導,這起案件今天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

根據明報的報導,這起案件案件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至高院的程序。

據報導,黃之鋒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與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按照香港司法程序,當某人被控較嚴重的罪行時,控方有權要求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或交付高院審理;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稱為「轉介程序」,交付高院稱為「交付程序」。

黃之鋒因為參與泛民主派舉行的立法會「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24年11月19日被香港法庭判處入獄4年8個月,至今仍在服刑中。

至於羅冠聰,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中生效前,他已經離港。(編輯:呂佳蓉)11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