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12日發生交通事故,5旬吳姓女子行經師大路行人穿越道時,突遭一輛賓士車撞擊,警消緊急協助送醫搶救,目前吳女仍顱內出血昏迷,肇事駕駛依法偵辦。(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傳真 115年7月12日
台北市大安區12日發生交通事故,5旬吳姓女子行經師大路行人穿越道時,突遭一輛賓士車撞擊,警消緊急協助送醫搶救,目前吳女仍顱內出血昏迷,肇事駕駛依法偵辦。(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傳真 115年7月12日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2日電)台北市吳姓女子和友人聚餐後行經大安區師大路行人穿越道時,遭駕駛賓士車的蔡姓男子疑不慎撞擊,當場無呼吸心跳,警消獲報協助送醫搶救,現仍顱內出血昏迷,全案依法偵辦。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中午12時16分獲報,稱轄內師大路一帶發生交通事故,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經調查了解,傷者吳女案發前和友人林姓男子在公館用餐,隨後兩人步行要前往古亭,案發當下,賓士車駕駛蔡男沿師大路向北行駛,行經行人穿越道疑似未完全減速停車,車頭碰撞正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吳女左側身體,造成身體多處擦挫傷且一度無呼吸心跳。

警消緊急協助把吳女送台大醫院搶救,院方檢視其有顱內出血狀況,目前昏迷中,仍需持續觀察。

警方初步已排除蔡男酒駕,其駕籍都正常。初查本案蔡男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本案詳細肇事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

大安警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編輯:李錫璋)11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