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外交部正門口部徽。(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外交部正門口部徽。(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台北12日電)菲律賓對中國南海仲裁案裁決屆滿10週年,外交部今天重申台灣針對南海議題4點原則,呼籲任何涉及台灣權益及南海區域行為規範的討論均不應排除台灣參與,並強調各方共同維護區域和平穩定。

菲律賓對中國南海仲裁案裁決屆滿10週年,菲、美、日、澳等14國發表聯合聲明,重申裁決具法律拘束力,中國對南海以「歷史性權利」為基礎的主張,沒有國際法依據。

外交部今天透過新聞稿重申,中華民國台灣關於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與相關政策沒有改變。中華民國台灣針對南海議題秉持4四點原則:1.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2.台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3.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及飛越自由;4.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並願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外交部指出,根據4點原則,中華民國持續透過捍衛漁權、參與多邊協商、科學合作、人道救援及鼓勵海洋法研究人才等5項具體做法,積極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穩定,維護南海地區和平、人道、生態、永續及繁榮的價值。

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及南海區域重要利益關係方,外交部再次呼籲,任何涉及台灣權益及南海區域行為規範的討論,均不應排除台灣參與,方能確保相關討論之正當性。

外交部說,作為可靠的海洋夥伴,台灣對南海諸島主權及權利主張均依循國際法及海洋法,並以太平島為基礎,在南海地區推動海事合作、環境保育、人道救援及科學研究,充分展現積極促進區域和平穩定及共同開發的負責任態度。

外交部反對任何一方在南海採取單邊擴張主義、灰色地帶脅迫、軍事化部署及其他破壞和平之行為,並呼籲相關各方恪守國際法及和平解決爭端原則,避免採取任何升高緊張、製造衝突或破壞區域和平穩定。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及區域夥伴合作,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航行與飛越自由,以及自由、開放、和平與穩定的國際秩序。(編輯:蘇志宗)11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