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2日電)范姓男子涉嫌偷拍裙底遭逮後,使用人工智慧(AI)撰寫悔過書,並下指令「幫我寫的(得)悔過一點」。檢察官認定范男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處范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范男去年7月22日上午8時許,在基隆市街頭看見1名女子,趁女子疏於注意時,將手機伸入裙襬內欲拍攝隱私部位,因碰觸到女子大腿內側導致鏡頭晃動拍攝失敗,范男趁隙逃逸並刪除照片。

女子事後回想,發覺有異立即調閱監視器並報警處理,檢警調查發現,范男手機經鑑識後,確認在民國109年至去年間,多次在未經同意下,從隱密角度竊錄他人身體,甚至遭查獲後,仍於去年10月3日偷拍他人臀部。

判決書指出,范男在檢察官偵查開庭前多次用手機上網查詢「精神鑑定報告是否容易申請」等資訊,並將蒐集的精神鑑定報告相關內容,引用於悔過書,且提交給檢察官的悔過書由AI撰寫初稿,還要AI「幫我寫的(得)悔過一點」,企圖作為請求從輕量刑依據。

范男在檢察官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是受精神疾病影響,無法控制自己,他有診斷證明書等語。檢察官偵查後,認定范男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表示,因范男自白犯罪,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由於范男的犯罪行為屬於未遂,所生危害較既遂輕,依刑法規定,按既遂犯的刑度減輕刑責,6月29日依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龍柏安)11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