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3日電)因缺工、原物料上漲等,新北市為紓解營建業壓力,即起針對今年取得且仍有效的建造執照或雜照,自動增加建築期限2年,同時適用公共工程建照,也同意廠商檢具事證申請展延工期。

新北市工務局今天發布新聞指出,營建產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但今年以來缺工情形仍然嚴峻。工務局長馮兆麟表示,根據統計,115年第1季營造業空缺達1.9萬人;營造工程總指數今年6月較去年12月上漲約5.48%,在人力問題尚未疏解之際,原物料價格持續攀升,嚴重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

馮兆麟表示,新北市政府依據「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第14條,決定採取建築期限自動增加2年的方式,協助業者度過困境。另外中央銀行資金管控趨嚴,建築物所有權買賣登記下降,加上人口結構高齡化、勞動力逐年減少,缺工問題也造成營造業工程延宕的因素之一。

馮兆麟強調,這次措施適用115年間核發且仍有效的建照與雜照,並納入公共工程建築執照,盼降低營建業缺工及經濟情勢造成的衝擊。(編輯:龍柏安)11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