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3日電)國民黨新北巿議員邱烽堯涉貪污圖利罪,今天二審仍被判刑3年6月。針對邱烽堯是否仍具參選資格,新北市選委會表示,判刑定讞前都可參選。邱烽堯強調會上訴爭取清白。

邱烽堯與父親、前中和巿長邱垂益等人涉強推安樂市場標售案,賤價賣給自己投資的公司,法院認定不法所得逾新台幣8222萬元,一審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判邱垂益有期徒刑10年、邱烽堯3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兩人維持原判。可上訴。

現正值九合一選舉登記,邱烽堯昨天已前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登記參選中和區市議員拚連任,如今是否具參選資格引關注。

新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堯章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目前該案仍可上訴,因此在案件尚未定讞前,都可登記為候選人資格。待司法流程走完,最後仍須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認定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意即在判刑定讞前,邱烽堯仍可登記參選。

邱烽堯向媒體說明,他尊重法院,但不接受判決認定,並強調他無圖利犯意,將上訴爭取清白,也會依法爭取參選權,繼續為中和服務。(編輯:林恕暉)11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