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0日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方案,將現行每月新台幣1萬元補助提升至1萬5000元,自14日開始申請。(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行政院會10日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方案,將現行每月新台幣1萬元補助提升至1萬5000元,自14日開始申請。(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方案,將現行每月新台幣1萬元補助提升至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撥款週期也調為一年2次,縮短家屬墊付時間,補助自14日開始申請;另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每月同步提高5000元。

目前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每人每年最高新台幣12萬元,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規劃報告,將最高補助拉高至18萬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會中指出,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因此政府自今年起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

卓榮泰說,政府首年投入1153億元,以過去長照2.0階段已布建發展的多元服務資源為基礎,持續強化醫療與照護銜接,以及對中重度失能者照顧及其家庭的支持,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除調高補助額度,且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適用,同時簡化申請、審查及核發流程,讓民眾享有多元質優服務。

今天通過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是針對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入住住宿式機構的中、重度失能者,追溯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每月補助增加5000元,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自14日起開始申請。

另外,對於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方案並未調整其原有補助制度,但另外提供申請每月5000元的住宿費用補助。

而過去補助方案是以「年」為單位採計,入住超過180天才給付整年費用,未滿180天則不予給付。此次方案則調整為「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1/2以上,就獲得1個月補助,同時也將撥款週期調為一年2次,藉以縮短家屬墊付時間。

至於相關住宿式機構範圍,包含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以及長照服務機構等。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中重症照顧是長照3.0重要推動政策之一,方案重點是透過減負擔、縮流程,藉以簡政便民,同時也同步身障住宿補助,落實總統賴清德的政見。(編輯:蘇志宗)1150910

(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