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吉隆坡6日專電)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繳付馬幣5000萬令吉(約新台幣4億元)罰款,獲准居家服刑,已於下午離開監獄。首相安華表示,雖尊重巫統代繳罰款,但他個人並不認同這項做法,因為不能讓人覺得涉及數十億令吉的貪腐案件就這麼算了。

73歲的納吉(Najib Razak)因涉及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而入獄,由其所屬政黨巫統(UMNO)代為繳清5000萬令吉罰款。巫統表示,相關款項已繳清,納吉符合以居家軟禁方式服完剩餘刑期的條件。

綜合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東方日報等媒體報導,大批媒體今天上午輪番守候在納吉住宅外,警方則派遣約30名警力駐守,防止發生可能的意外事件。

安華表示,雖尊重巫統決定為納吉繳付罰款,得以居家服刑服完剩餘刑期,但他並不贊同這項做法,因為不能讓人民覺得涉及數十億令吉的貪腐案件,最終就這麼算了。

他強調,大馬要堅守拒絕濫權與貪腐的道德原則,也必須遵守法律程序,以及國家元首依憲法行使特赦的權限。

在此之前,為了協助納吉,巫統成立「納吉團結基金」募款,希望籌措到5000萬令吉罰款。

納吉委任律師今天在吉隆坡法院外,證實納吉已繳付罰款,法院也同意納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餘刑期,並將法院庭令移交加影監獄。搭載納吉的休旅車則在下午約2時37分離開監獄。至截稿,納吉仍在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尚未返家。

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Sultan Ibrahim)今年9月18日批准納吉(Najib Razak)獲有條件特赦,准許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餘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但須繳付5000萬令吉罰款並遵守相關條件。若違反規定,有條件特赦將失效,須返回監獄服完剩餘刑期。

納吉2022年8月23日因貪腐案在加影監獄服刑,這次他轉為居家服刑後,是否能再發揮政治影響力,持續受到大馬媒體與政壇關注。(編輯:楊昇儒)1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