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首尔5月12日电 韩国前行政安全部长官李祥敏涉嫌指示断供媒体水电案二审12日宣判,李祥敏被判有期徒刑9年,刑量较一审(有期徒刑7年)加重2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案专审刑事审判第一庭当天做出上述判决。与一审相同,二审认定针对李祥敏的大部分指控有罪,同时指出一审刑量较轻,故此加重其刑量。

法院认定,李祥敏涉嫌于2024年12月3日向时任消防厅厅长传达了前总统尹锡悦要求切断个别媒体水电供应的指示,构成执行内乱罪。法院还认定,其去年2月在宪法裁判所(宪法法院)出席尹锡悦弹劾案庭审时作伪证,构成伪证罪。(完)

资料图片:李祥敏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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