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非法拍摄韩美军事设施中国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韩联社水原5月14日电 因涉嫌擅自拍摄国内韩美主要军事设施和国际机场、试图窃听空管通信而被起诉的2名中国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韩国首次将《刑法》中的一般利敌罪适用于外国人并作出有罪判决。
水原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12庭14日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中国籍高中生A某(18岁)不定期刑,长刑2年、短刑1年6个月;判处B某(20岁)有期徒刑2年,并没收两人用于犯罪的照相机等设备。依据韩国《少年法》,法院对未成年人适用设定长刑和短刑的不定期刑。
法院表示,被告人共谋窃听管制员与飞行员之间的通信内容,并在乌山空军基地等处拍摄军用飞机,属于可能侵害韩国军事利益的利敌行为,据此认定全部指控有罪。据悉,《刑法》一般利敌罪条款规定,对损害韩国军事利益或向敌国提供利益者予以处罚。将一般利敌罪适用于外国人并判定有罪尚属首次。
A某和B某曾于2024年下半年至去年3月期间分别先后3次和2次来韩,拍摄正在起降的战斗机及管制设施等。两人到访地点包括水原空军基地、平泽乌山空军基地、平泽驻韩美军基地、清州空军基地,以及仁川、金浦和济州机场。他们去年3月21日在水原空军基地附近擅自拍摄战机时,被接到居民举报后赶赴现场的警方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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