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尹锡悦妨害执行拘留案终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韩联社首尔7月9日电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涉嫌妨害拘留案终审9日宣判,尹锡悦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大法院(最高法院)第三庭当天就上述案件开庭宣判,尹锡悦未出庭。大法院认定原审判决无误,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7年,维持二审判决。这是12·3紧急戒严事件发生583天后,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锡悦所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尹锡悦被指控动用特殊手段妨害执行公务罪、滥用职权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罪。他涉嫌于去年1月动员总统警卫处人员,阻止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执行拘留令,并于同年7月被负责调查内乱案的独立检察组(独检组)拘留起诉。他还涉嫌在宣布戒严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参会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
今年1月,一审法院认定尹锡悦被指控的大部分罪名都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今年4月,二审法院在维持一审有罪判决的基础上,将一审判无罪的部分指控改判为有罪,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7年。刑量较一审加重两年,但不及独检组请求的10年。尹锡悦方面和独检组均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分别提起上诉和抗诉,但均被驳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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