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讯:尹锡悦妨害执行拘留案终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韩联社首尔7月9日电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涉嫌妨害拘留案终审9日宣判,尹锡悦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是12·3紧急戒严事件发生583天后,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锡悦所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第三庭当天就上述案件开庭宣判,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7年,维持二审判决。由于被告人无出庭义务,尹锡悦未到庭。
大法院史上首次对小合议庭而非全员合议庭宣判进行直播,还在法庭上破例阐述驳回上诉理由。大法院认定,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拥有内乱罪侦查权,且公调处执行拘留令合法。
尹锡悦被指控动用特殊手段妨害执行公务罪、滥用职权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罪等。他涉嫌于去年1月动员总统警卫处人员,阻止公调处执行拘留令,并于同年7月被负责调查内乱案的独立检察组(独检组)拘留起诉。他还涉嫌在宣布戒严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参会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涉嫌在戒严解除后伪造戒严文件,并在事后将其销毁。
今年1月,一审法院认定尹锡悦被指控的大部分罪名都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今年4月,二审法院在维持一审有罪判决的基础上,将一审判无罪的部分指控改判为有罪,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7年。刑量较一审加重两年,但不及独检组的10年刑量建议。尹锡悦方面和独检组均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分别提起上诉和抗诉,但均被驳回。
尹锡悦的辩护人团发表立场称,尊重大法院的判决,但从宪法上的法治主义和令状主义观点来看,最高法院对重大案件未经充分审理即裁定终结执行,对此深表遗憾。公调处表示,司法部门就公调处侦查流程和权限作出最终判断,此次判决再次确认了法治主义原则,即刑事司法程序在国家危机情况下仍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运作。
由此,尹锡悦成为自韩国实现民主化后第五位终审被判有罪的前任总统。由于他去年4月被弹劾下台,且当天终审被判刑,无法以前任总统身份享受除警卫保护以外的其他礼遇。另外,尹锡悦已在内乱主案(带头发动内乱案)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该案正在二审法院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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