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府拟修法放宽公民与在日涉朝人士接触管制
韩联社首尔7月10日电 韩国政府将推进废除本国公民与“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朝鲜总联)人士接触所需的申报义务规定。
统一部官员10日向韩联社记者表示,政府将与国会合作,争取包括上述内容的《关于南北交流合作的法律》(下称《南北交流合作法》)修正案被提上今年国会例会议程。
现行《南北交流合作法》第30条规定,将遵循朝鲜政治路线的海外团体成员视为朝鲜居民。因此,根据与朝接触申报制度,韩国公民要接触朝鲜总联人士须提前向统一部申报,未能提前申报则需事后补充申报,违规者可被处以罚款。
统一部时隔36年推进废止相关条款,主要考虑了朝鲜总联在规模、成员和活动性质方面的变化,以及相关申报制度的负面作用等。也就是说,与该条款制定当时相比,如今朝鲜总联成员中不乏韩国国籍者,且成员们的“亲朝”倾向程度各异,因此将其一律视为朝鲜居民过于偏激。
统一部官员指出,相关条款制定初衷是避免与朝鲜总联开展合法交流合作项目的公民因抵触《国家保安法》而被处罚的情况,而如今法院对涉国家安保法案件的定罪量刑适用严格标准,该条款的保护作用减弱,反而限制公民自由。然而,鉴于朝鲜总联在法律上属于“反国家团体”及朝鲜公认的海外团体,统一部此举可能会面临批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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