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首尔11月4日电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刑事审判第2-1庭4日对前总统尹锡悦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若该判决最终生效,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应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退还曾在第20届大选时期获得补偿的39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8亿元)选举费用。

尹锡悦被指控,曾在大选竞选时期的2021年12月14日应韩国记者俱乐部“宽勋俱乐部”之邀出席一场讨论会,并作大意为“未曾向前龙山税务署署长尹宇镇引见某律师”的虚假言论;他还被指控在2022年1月17日接受采访时谎称,经党内负责人的介绍结识号称“乾津法师”的僧侣全成培(音),未曾与妻子金建希一同和他见面。

与一审判决一致,二审法院认定尹锡悦被控的全部罪名成立,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完)

资料图片:尹锡悦 韩联社/摄影联合采访团(图片严禁转载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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